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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8-2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湖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吴兴区织里镇曙光村原党总支委员、村委会主任吴引珠违规申报并截留上级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吴引珠在担任织里镇曙光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主任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未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建房户一并申报为危房改造户,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8万元。吴引珠通过部分截留的方式从中克扣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9.6万元,转入该村集体等账户。202012月,吴引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浔区千金镇原千金村村委会主任张为明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65月至20184月,张为明在担任千金镇千金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收取该村文化礼堂租金费用的职务便利,采用收入不入账的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5.11万元。20213月,张为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

  3.德清县莫干山镇高峰村村委委员潘菲违规让其亲属参与该村建设工程问题。20175月至202012月,潘菲违反有关规定,默许其父亲潘某某先后承接该村的石角岭道路管道铺设工程、高峰大道李家塘至田青坞段种植土回填工程、高峰大道新桥建设工程和高峰村潘文广苗地路边砌石工程4个建设工程项目。20214月,潘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长兴县画溪街道长桥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沈建平在失地农民保险指标分配中优亲厚友问题。2018年,沈建平在担任画溪街道长桥村党总支部书记期间,对浙能加油站项目征地过程中获得的3个失地农民保险指标进行分配时,在明知其亲戚沈某某和邓某某不属于被征地农民、不能使用该指标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中2个指标分配给上述二人。20215月,沈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安吉县港航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志宏违规借款问题。20104月至9月,黄志宏在担任原安吉县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党总支委员、副所长负责机动车驾驶证培训工作期间,先后向安吉县某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借款共计8万元,双方未约定利息。借款期间,该公司向黄志宏催讨借款,其以经济困难无力偿还为由长期拖欠,直至20214月才归还该公司借款8万元,未支付借款利息。20215月,黄志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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