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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11-16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日前,德清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 德清县港航管理局副局长凌翔、乾元海事所工作人员俞有泉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20年9月30日晚,时任德清县港航管理局副局长凌翔、乾元海事所工作人员俞有泉参加由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饭后,凌翔、俞有泉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0年12月,凌翔、俞有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 德清县新安镇舍南村原党总支书记丁叶鑫、村委会原主任沈永根、村党总支委员姚连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2月,新安镇舍南村村委会主任沈永根提议,党总支书记丁叶鑫同意,村监会主任兼村报账员姚连峰将应入村集体账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人民币1.935用于支付该村在某农庄历年所欠的违规餐费。2021年5月,丁叶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沈永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姚连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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