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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31

      元旦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日前,德清县纪委县监委通报3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德清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港航乾元中队中队长金利林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问题。2012年至2021年,金利林在担任县港航管理处运输管理科副科长、县港航管理局海事科科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港航乾元中队中队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卡、烟酒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0.834元。2021年9月,金利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德清县舞阳街道办事处驾驶员杨强强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4月,舞阳街道办事处驾驶员杨强强将其私家车维修费人民币0.382元在公车车辆维修费中列支,并在2020年1月予以公款报销。2021年10月,杨强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

  3.德清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陆小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卡礼品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陆小生(非中共党员)在任德清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新市路政中队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卡、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0.664万元,2021年11月,陆小生受到警告处分,违法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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