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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县纪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4-28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驰而不息严纠严治“四风”,释放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德清县乾元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人员王伟忠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1月至20224月,王伟忠在乾元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加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0.7万元。202212月,王伟忠受到警告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

2.德清县阜溪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沈建国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至2021年,沈建国在任德清县阜溪街道龙胜村“第一书记”、阜溪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香烟等礼品。20233月,沈建国将所收礼品折合价值人民币1.346万元予以登记上交。同月,沈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中的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耳边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必须严肃查处,予以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守得住原则、经得起诱惑、稳得住心神。

节点是“四风”观测点,过节就是过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地看到抓好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的领导统筹,对于作风建设的短板弱项要加大力度解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密切关注重要节点作风建设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紧盯重要领域、紧盯薄弱环节、紧盯顶风违纪,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让新风正气在新征程上不断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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