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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6-02-28

经县委同意,近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保局、县地理信息局(数据局)、市公积金中心德清分中心6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常规巡察情况,向新安镇、下渚湖街道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

本轮巡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和县委部署要求,聚焦被巡察单位监督重点,发现了一些问题,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强调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提升政治觉悟,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将巡察整改与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县委“1333”战略部署深化落实紧密融合,对标省委巡视整改要求,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用实际成效彰显政治忠诚和责任担当。要围绕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与关键性问题,深挖症结、精准施策,以改革攻坚,充分体现以巡促改、促建、促治的效能。要注重标本兼治、长效常抓,通过机制建设巩固整改成果,着力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向“治理一类事”提升。

反馈要求

      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扛起巡察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负首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落实。要把抓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队伍建设,切实以整改工作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反馈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做细做实整改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巡察成果运用,认真分析研判,深化系统治理,推动标本兼治。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确保巡察整改和监督工作闭环落实。

       此外,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处理。